[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摘要:[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也被称为 "G"。S.P 证书 "和" 形式证书 " 是指...

[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也被称为 "G"。S.P 证书 "和" 形式证书 " 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和贸易方面给予的一种非互利的特殊优惠待遇。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成品时,发达国家免除或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普惠制是 1970 年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第四特别委员会提出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实施这一制度可以扩大出口,创造更多的外汇,加快经济基础的发展,促进工业工业化。( 处理模板如图所示)。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在普遍优惠制(GSP) 下签发的一种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采用 A 格式,证书颜色为黄色。在对外贸易中,它可以简称为 Fora 或 GSPRM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FORM.A 为英文或法文,但证书背面的说明可以受益国的本国语文印制。签证机构必须由受益国政府指定,其名称、地址和印象应在受益国登记,并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秘书处登记。

  给予普惠制的国家:法国、联合王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拉脱维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马耳他、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耳其、美国、保加利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 签发或商检局机构出具)。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写制度

  第1栏(出口商):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家出口商名称必须由检验检疫局登记,其名称和地址必须与登记文件一致。出口商在中国的详细地址和国家名称(中国)必须注明。如果出口商是一家公司在另一国家或地区的分公司,申请人可应要求填写该海外公司的名称。但是,ONBEHALFOF(O/B) 或 CAREOF(C/O) 必须在中国出口商的名称之后加上海外公司的名称。

  ( 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第 2 栏中的收货人一般应填写最后收货人的姓名,即通知提单的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可填写 "TOORDER"( 如果最后收货人不清楚或是中间人)。

  第 3 栏(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路线

  注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和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如果已转运,应注明转运地点。格式为 "FROM.TO.BY。多式联运应分阶段加以描述。

  第 4 栏:( 国家 / 目的地地区)目的地,指货物的最终到达,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一致(第二栏)。中介国的名称不能填写。

  第 5 栏(仅供参考):签证代理专栏,本栏留白。使用证书、补发证书或签证机关出具的其他声明。

  ( 标记编号):第 6 栏中的装运标记和包装号

  本栏应填写出口发票上所列运输标记的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和包装编号。如果许多运输标记无法在该列中填写,则可以填写第 7、8 和 9 列中的空白。如果还不够,你可以填写这一页。如果无法准备该图案,可附上一份副本,但须加盖签证代理机构的印章。如果没有装船标记,你应该填上 N / M 字。在这种情况下,不得出现 "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的" 字样。

  第 7 栏(NumberandkindofPackage;货物说明):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和类型

  货物的一般名称和具体名称应在本栏中注明。商品名称后面必须有大写英文数字,括号内必须有阿拉伯数字和包装类型或计量单位。

  第 8 栏(H.SCode):商品代码

  本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 H.S. 税目编号,如果同一证书中包含各种货物,则应填写相应的税目编号。

  数量和重量:第 9 栏

[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图1

  本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毛重或净重。如果同一证书载有多种货物,则填写的价值必须与第 7 栏和第 8 栏中的商品名称和商品代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第 10 栏(编号):发票编号和日期

  本栏不得留白,必须按照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所有月份均用英文缩写。栏的日期应早于或与第 11 栏和第 12 栏中的申报和签发日期相同。

  第 11 栏(出口商声明):出口商

  本栏应由在签证代理机构注册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的人签名,签名不应与印章相符。同时填写申请地点和日期,本栏的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 10 栏)。

  第 12 栏(证明):签证当局,注

  申请人应在本栏填写签证的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当局授权的签证机构签字和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 X 栏)和申请日期(第 11 栏)。如果信用证要求填写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签证人姓名,必须仔细核对,要求准确。( 所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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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发表于2020-03-17,由周林编辑,文章《[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由admin于2020年03月17日发布于本网,共2127个字,共6606人围观,目录为外贸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外贸术语]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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