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运输,建设等行业,增值税率下降落实

乾海外综获悉在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正式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更大规模减税部署,即从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运输、建设等行业,增值税下降等部署落实。其中制造行业增值税率下降3%,由原来的16%下降为13%,交通运输与建筑等行业下降1%,由原来的10%下降为9%等政策执行与落实。

该会决定,其一,提升进项税抵扣范围,把旅客运输服务也加入抵扣范围,且将纳税人得到的不动产付出的进项税由原来的两年抵扣调整为1次性全额抵扣,提升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该增值税政策实行期限暂时执行到2021年底为止,主要是指主营业务是生活服务、邮政、现代服务、电信等行业的纳税人,按税额加计10抵减纳税额,以保证全部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其二,对政策实行后纳税人新增留抵税额,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退还。其三,其中一些相关调整的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买进的家产品适当地扣除率等。并且,提升对地方转移支付能力,重点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县市倾斜。

了为更好的落实减税政策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作用,会议还落实了以下几方面政策:其一,将2018年实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延续,分别有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对公共租赁住房等税务优惠政策。其二,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22年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按照规定扣除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地区县、特困地区县和档案馆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也就是说从税中扣除企业捐款支出)。其三,对主营污染防治的第3方企业,减按15%增值税率征收所得税,执行期间为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周林个人博客-爱6扒自学网的mip版本,为您分享文章《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运输,建设等行业,增值税率下降落实》,仅供参考自学,不可作商业用途,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发布于 201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