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保税货物

摘要:区域保税货物 区域保税货物是什么?区域保税货物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运输区储存、加工、货物,整体批准保税,称为区域保税货物。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定义的表述,保税货物可分为储存保税货物和加工装配保税货物两类。保税货物按海关监管形式分为三类: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区域保税货物。区...

区域保税货物

区域保税货物是什么?

区域保税货物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运输区储存、加工、货物,整体批准保税,称为区域保税货物。

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定义的表述,保税货物可分为储存保税货物和加工装配保税货物两类。保税货物按海关监管形式分为三类: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区域保税货物。

区域保税货物类型

我国地区保税货物主要有保税区货物和出口加工区货物。

(一)保税区货物

1.保税区和免税优惠政策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设立的特殊经济区,主要从事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保税仓储等外国经济活动。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督的区域。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海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国内其他地区的货物进入保税区,视为出入境。目前,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已设立上海、天津、大连等15个保税区。国家在保税区实施了许多外贸优惠政策。为支持保税区的发展,保税区享受以下免税优惠政策:

(一)区内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材料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配件、生产燃料、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免税。

(三)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免税使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配件。

2.保税区货物进出报关

保税区货物报关分为进出境报关和进出境报关。

(1)进出境报关。保税区货物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度与备案制度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即保税区与境外进出境货物自用,采用报关制度,填写进出口报关单;非自用,包括加工、转口、仓储、备案制度,填写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入备案程序。

(2)进出区报关。货物进出区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入不同的报关程序。

①进出区货物。各种保税进口材料和用这些材料生产的成品和半成品进入区域时,应报出口,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填写出口报关单,并提供相关许可证。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当货物离开该地区时,应报告进口,并根据不同的货物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货物进入国内市场,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填写一般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供相关许可证。进口材料制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当按照进口材料的比例缴纳进口税。货物用于加工贸易的,应当按照保税货物报关,填写加工贸易报关单,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并按照批准的保税金额缴纳保税。当货物离开该地区享受特定的减税企业时,应采用特定的减税和免税报关程序。当事人应当提供进口免税证明和相关许可证,并免征进口税。

②进出区外发加工。外发加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生产的某一环节,由其他企业代为加工的业务。保税区企业的外发加工分为两种情况:外发加工和外发加工。两者的发展应当经主管海关批准。

进入区域进行外部加工的,应当持外部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离开区域后,应当核销,但不进出境的报关程序,即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纳税。

区外企业应当在当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包括台账手续,加工期限最长为半年。情节特殊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为半年。备案后,进入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

③设备进出区。设备进入区域时,应向保税区海关提交设备清单备案,但不进入报关程序,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即使设备从国外进口并征收进口税,也不退还进口税。设备离开区域时,不进入报关程序,保税区海关凭设备清单核销结案。

3.保税区货物的报关要点

(1)除特殊货物外,不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保税区与境外进出的货物一般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也不需要提供许可证。但部分特殊商品和货物需要受配额和许可证的限制,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特殊商品,如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货物、易制毒化学品、能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学品、消耗臭氧层和废纸。

(2)不实行银行存款账户制度,加工材料全额保税。在保税区进行加工贸易,有些方面应由国家控制。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不得进行加工贸易,部分货物的加工也需要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但在保税区进行加工贸易时,不实行银行存款账户制度,加工单位不需要支付存款,加工材料可以享受全额保税的便利。(3)从区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应当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相当于货物的出口,需要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企业完成海关出口手续后,可以办理外汇结算、外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手续。但出口退税必须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才能办理。

(4)转口货物可在保税区简单加工。保税区的转口货物可以简单加工,如分级、选择、刷贴标志、改变包装形式等。

(二)出口加工区货物

1.出口加工区概述

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区域,也是海关监督的具体区域。与保税区相比,出口加工区的功能相对单一,其主要功能是从事加工贸易和储运业务,为区内的加工贸易服务。出口加工区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均应返还出口。海关应当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对出口加工区运至区外的货物办理海关手续,对成品征收进口税。属于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还需要当事人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

区域保税货物-图1

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进口生产管理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可享受具体的减税和免税优惠,但不包括交通车辆和日用品。进入出口加工区的境外材料视为出口,应办理正式的出口报关手续,并可退还出口税。

2.出口加工区货物报关

出口加工区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海关检查制度。区内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电子计算机管理数据库,并与海关实施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出口加工企业在进出口(进出口)货物前,应当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申请设立电子账簿,包括加工贸易电子账簿和企业设备电子账簿。企业凭海关批准的电子账簿办理进出口(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一)管理出口加工区和境外进出货物。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加工区管委会的批准,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向主管海关备案。

对于跨关区进出口加工区的货物,一般按转关运输中的直接转关方式办理。同一关区进出口加工区的货物,一般直接报关。

除被动出口配额管理外,加工区与境外进出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下列规定办理:①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础设施材料免税。②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维修零部件免税。③区内企业对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部件、部件、包装等进行保税。④区内企业和行政机构使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税。⑤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由区内企业和行政机关使用的运输工具和消费品,海关按照规定征税。

(2)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区外其他地区之间货物进出的管理。

对于从加工区运往国内外的货物,海关将按照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并进入一般的进口报关程序。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加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材料、次品和废物,经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批准后,应当按照其使用价值进行评估和征税。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许可证。无商业价值的剩余材料和废物需要运至区外销毁的,海关免征进口许可证和免税。

海关进入加工区的货物,按货物出口处理,当事人应当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和货物,应当运入加工区海关指定的仓库和地点。区外企业应当填写出口报关单,并向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退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①国内机械、设备、原材料、部件、部件、部件、包装材料、建设基础设施、加工企业、行政部门生产、办公用房所需合理数量的基础设施材料,海关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免税)税。②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机构使用的生活消费品、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③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基建物资等,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物品的清单,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放行。上述货物或物品,已缴纳的进口税不予退还。④由于国内技术不能满足产品要求,需要将国家禁止出口或者统一经营的货物运到加工区进行加工的,应当报外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应当按照出料加工管理办法进行监督。进入加工区的货物不得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

(3)其他报关要点。

①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不得进出加工区。

②出口加工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存款账户制度,不收取监管费用,不发布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使用电子账户管理,实行电子账户记录的滚动累计核扣,每年核销一次。

③从出口加工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必须经区内企业实质性加工后才能运出境外。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不得向区外销售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的仓储目的是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不得向区外企业提供从境外进口的仓储原材料和零部件。

④经海关主管批准,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可以在国内外进行产品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检验、检验、展示的产品,应当按照海关对临时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手续。

区域保税货物与仓储保税货物的区别

区域保税货物整体批准保税,保税申请阶段和报关阶段合并,省略各合同或各批货物申请保税环节;区域保税货物未规定具体保税期限,最终结案以所有出境或海关手续为结案标志,每半年申请核销一次。

仓储保税货物每批货物进入仓储前,必须按照每批货物进入备案申请保税环节。仓库经营者应当凭海关批准的保税文件办理货物进入仓储手续;仓储保税货物以货物在规定的保税期限内(最长为一年,最长延期为一年)最终全部出境或出库的海关手续为结案标志,每月报一次。

参考文献

  1. ↑陈丕西.报关实务[M].2006

区域保税货物

区域保税货物发表于2022-06-12,由周林编辑,文章《区域保税货物》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发布于本网,共3927个字,共5616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区域保税货物》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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