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外汇商品
免税外汇商品(Tax-freeCommoditiesonForeignExchange/Tax-freeForeignExchangeCommodities)
免税外汇商品是什么?
免税外汇商品是指按照有关规定销售给享受免税待遇的进口外汇商品。
本贸易代码为"1831",简称:免税外汇商品。
免税外汇商品的适用范围
- 本贸易包括:
1.在中国购买有限进口的免税外汇商品,供应出国人员使用结算外汇或入境人员使用带进的外汇;
2.经营入境旅客"在外售券、境内提货"企业进口免税外汇商品。
-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经营免税外汇商品的单位进口商品维修部件、商场自用货架、手推车等,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2.因某种原因,进口免税外汇商品经批准转入国内销售,贸易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设备和商品
购买免税外汇商品的条件
在国内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外汇商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符合规定的供应对象。中国公民、外国专家、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驻华企业、新闻等机构的常驻人员可在指定的免税商店购买外汇商品。
(2)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文件。即我的护照和海关签证"入境旅客行李申报单"或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等文件。
(3)持有允许购物的外币。允许购物的外币必须从境外带入,入境时已报海关审核。
(4)符合海关对免税物品验放的规定。乘客必须在规定的物品品种和数量范围内获得带入免税物品的金额。
经营免税外汇商品业务的单位
目前,经营免税外汇商品业务的单位主要包括:
1.中国免税产品公司隶属于国家旅游局。其供应对象为驻华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及其人员、驻华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及外国专家。该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设有免税店。
2.经济和贸易部所属的中国海外人员服务公司。供应对象是国家派遣的临时和长期海外工作、学习和学习的公务员。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两安等地设立免税外汇业务机构。
3.国务院游华侨汇服务公司隶属于国务院华侨办公室。供应对象为华侨、台湾同胞、外国华人、居住在中国的外国华人和返回中国的中国公民。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设立免税购物中心。
4.交通部所属的中国海洋运输公司海洋船员外汇商品服务部。供应对象为中国运输公司的海洋船员和其他经批准的海外人员,如海外船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青岛等地设有免税外汇商品服务部。
5.外交部所属的驻外机构供应办公室。供应对象是我国驻外使领馆等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公司在北京和太原设有免税外汇供应站。
6.外交部是驻华外交人员综合服务公司。供应对象为驻华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及其人员。北京有免税商店。
在国内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外汇商品的次数不限,但必须向海关申报一次,并办理检验手续。海关将取消申报表。注销后的申报表不再作为购买凭证。
入境旅客应持护照或台湾同胞旅行证到指定供应商购买外汇货物凭证。然后持证件、申报单、凭证到海关办理检验手续。经审核,符合检验规定的货物,海关应当在凭证提货栏上加盖检验章。经海关批准并加盖检验章的乘客,应当向供应商办理提货手续。
入境旅客在免税外汇商品供应部门购买免税商品并办理海关手续的,应当由旅客自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但持有免税物品登记证的长期海外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中国购买免税外汇商品。
如果海外人员觉得现金入境不方便,也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向国内外汇商品供应部门出具购物凭证。这种形式的具体方法是:海外人员在我的驻外大使馆或外汇商品供应部门的境外机构支付,上述部门出具类似支票效果的海外人员购物凭证。入境时,租赁证书不需要提交海关进行验证。入境后,可持凭证到相应的外汇商品供应部门更换海关统一规定的《中国海外人员外汇商品凭证》。购物者可以将凭证、凭证、护照、免税商品登记证或申报表带到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凭海关加盖检验印章的凭证提货。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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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外汇商品发表于2022-06-12,由周林编辑,文章《免税外汇商品》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发布于本网,共1562个字,共5568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免税外汇商品》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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