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障碍

摘要:市场障碍 市场障碍是什么?市场障碍是指阻碍市场有序运行的问题、矛盾和摩擦。我国市场障碍是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如区域封锁摩擦、行业垄断、假冒伪劣商品、重奖销售、回扣、虚假广告、强制交易、操纵市场、盗用商业秘密、倾销、串通等。市场障碍的经济意义市场障碍本身就是一个经济学术语,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

市场障碍

市场障碍是什么?

市场障碍是指阻碍市场有序运行的问题、矛盾和摩擦。我国市场障碍是指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如区域封锁摩擦、行业垄断、假冒伪劣商品、重奖销售、回扣、虚假广告、强制交易、操纵市场、盗用商业秘密、倾销、串通等。

市场障碍的经济意义

市场障碍本身就是一个经济学术语,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来说,在经济学中,市场障碍大致指出,但似乎没有非常准确和固定的意义。

亚当·斯密描述的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学家大致将完全竞争的市场归因于以下条件和模型:企业数量众多,任何企业都不能通过产量变化影响价格;产品没有差异;资源可以完全自由流动;信息完全对称。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没有市场障碍。然而,这种市场模式从未实现过,尽管人们一直认为它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并不遗余力地接近和追求它。现实生活中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学家根据竞争有限的程度划分了三种市场,即垄断市场,只有一个企业没有竞争的市场;寡头市场,有几家企业为市场提供商品,有一定程度的竞争;垄断竞争市场,在垄断市场和寡头市场之间,企业数量超过寡头市场,但不足以实现完全竞争。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主要反映在市场障碍,甚至进入市场障碍。

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垄断或不完全竞争的利润将鼓励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垄断和其他因素可以阻止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来分割利润,这构成了进入障碍。进入障碍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禁止或限制竞争的政策法规,也可能是限制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技术因素,陷入困境的市场策略。

在政策法规禁止或者限制竞争方面,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英国政府授予东印度公司与印度进行贸易的垄断权,法国的盐业企业对盐的专卖权;在今天,国家授予一些公用企业提供特定的商品(如电力和电话)的垄断特权,政府认可的专利权,以及政府对一些特殊行业(如律师、会计、医药)实行的许可证制度。

就限制市场上企业数量的技术因素而言,最突出的是自然垄断,即在某些情况下,生产商品所使用的技术可能导致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或少数企业。例如,两家供电公司同时在同一城市的每条街道上设置电线,一家将电力输送给一个用户,另一家负责隔壁另一个用户的电力输送,这将缺乏效率。电话、水和天然气服务通常由一个单独的企业提供,因为这是最有效的。因为缺乏竞争是一个自然的结果,没有人能想象一种可行的方使竞争,或者一种通过其他企业进入来提高行业效率的方法。当然,随着技术的进步,自然垄断的范围也在发生变化,许多国家开始在一些公共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效率,这就是一个例子。

阻碍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战略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通过掠夺性定价将竞争对手赶出市场,威慑潜在企业;限制性定价,即垄断企业故意控制定价,使潜在竞争对手相信其边际成本较低,使进入市场缺乏吸引力;其他限制竞争的方法,如卡特尔、排他性交易、搭售、维持转售价格等。

此外,通过虚假宣传,信息不对称,形成市场障碍。

因此,所谓的市场障碍本质上是指阻止市场竞争充分有效进行的各种因素。市场障碍既积极又消极。例如,专利和商业秘密虽然形成了技术垄断,但也激励了技术进步;自然垄断是技术无法克服的结果,虽然阻碍了竞争,但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是效率的最佳选择:卡特尔、排他性交易、搭售、维持转售价格是市场竞争的人为逆反力量,基本上对竞争有害。

当然,由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的市场障碍是作为清除的对象提出的,它具有明确的价值判断颜色,必须是一个消极的市场障碍。以下也是在这种消极意义上使用市场障碍障碍。此外,上述进入障碍也不同于企业登记意义上的准人障碍,是阻碍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些深层次和实质性障碍。

市场障碍的类型

中国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市场障碍可分为两类:

一是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

另一种是行政垄断。

前者包括: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后者是指地方政府和经济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干涉地区、企业与其他地区、部门之间的合法竞争。

法律形式的市场障碍

从法律上讲,市场障碍可以归因于各种法律形式。例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政策造成的市场障碍可以表现为行政垄断;技术原因可以产生自然垄断企业的行业垄断;使竞争对手陷入困境的市场策略可以导致各种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这些法律形式可以相互交叉。

(一)非市场主体的市场障碍-行政垄断

从经济发展史上看,自由放任思想是针对封建国家全面控制经济、行会和国家垄断市场壁垒的背景而提出的,具有强烈的反行政垄断色彩。合同自由作为自由放任思想的法律体现,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被推向了私法三大原则之一的崇高地位。在自由放任思想的推动下,市场交易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政府成为消极政府,不积极干预经济生活,政府与市场有明确的界限。根据这一思想构建的资本主义围巾市场是一个排斥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市场,政府通过法律政策设置市场障碍是绝对不可接受的。虽然现代以来,国家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干预竞争,但这种干预旨在纠正市场失败,修复正常的竞争功能,这是为了消除而不是设置市场障碍。因此,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反垄断和地区的行政障碍市场经济生活中并不太少见。

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从行政权力转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经济时期。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传统干预不能突然消失。一些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不理解、不适应或不愿意按照市场方式管理市场经济。再加上各种利益的冲突和不平衡,使用行政权力设置市场障碍的现象很多。典型的表现是行政垄断和区域封锁(通常称为行政垄断)。在现实生活中,既有抽象的行政行为、政策等抽象行政行为实施的行政垄断,如通过发布政策文件不当限制竞争、阻止当地商品流向外国市场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等。中国在道路上建立一个关卡,阻碍商品流通,实质上是这种行政垄断的实施方式或外部表现形式;也有通过具体行政行为限制竞争,如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指定商品。

行政垄断的存在反映了体制问题,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确定,政府也可以随意干预经济生活。这种市场障碍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和轨道转移来消除。体制的轨道转移是全面和渐进的,必须通过体制来实施。例如,行政垄断可以通过加强反垄断机构的权力来处理。如果政府出台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征求反垄断机构的意见(法国和一些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竞争法有明确规定);给予反垄断机构撤销限制竞争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与其他经济轨道转移国家一样,行政垄断是建立市场体系的敌人。为了确保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为经济轨道转移国家,中国的反垄断立法不应局限于西方反垄断立法的一般规定,而应对反垄断问题作出非常突出的规定,以满足遏制行政的需要,这是中国反垄断立法的重要特点。

(2)市场主体的市场障碍-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市场交易最终通过合同实现,合同是连接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和非竞争对手之间交易关系的纽带和轴心。竞争对手通常为合同或合同设置市场障碍。因此,我们可以从合同的角度或以合同为轴心来观察市场障碍。

1.为达成合同而设置的市场障碍

合同是实现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只有签订合同,利润才能成为可能和现实。为了签订合同,必须有一些辅助或早期的行为,其目的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如宣传自己的商品,吸引交易对手,提高商品的竞争力,甚至排除竞争对手。如果这些行为不当,它们可能会成为市场障碍。例如,产品差异是影响竞争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产品差异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往往使产品与竞争对手略有不同,商品标识是识别产品差异的重要表现,假冒他人商品标识,导致商品混合,窃取他人的竞争优势,不可避免地阻碍他人的创新和进步,阻碍竞争的正常进展;虚假宣传自己的商品,不可避免地扭曲市场信息,扰乱经营者判断商品信息来源,增加交易成本,减少竞争对手的质量贿赂,使竞争对手误导竞争对手,减少竞争对手的竞争对手的销售条件;

以上行为是为最终获得有利的合同条件而实施的单方面行为。这些行为要么是不公平竞争,要么是限制或消除竞争,不仅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前或长期利益),构成了市场正常运行的障碍。

2.合同设置的市场障碍

市场障碍-图1

现代国家一反契约自由绝对化的态度,转而对签约进行干预,实际上是从维护竞争秩序的角度着手的。在契约自由的原则下,当事人有着选择对付当事人、确定契约内容和形式的完全的自由,当事人签订的契约在效力上相当于法律,只有在发生违约时国家才应当事人的请求给予救济。但是,随着契约自由的极端化,一些有市场优势的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通过格式合同等给对方强加不合理条件(格式合同的产生是积极的,可以避免一对一谈判方式的烦琐,节约交易成本,但也易被具有优势地位者滥用);一些企业通过卡特尔等形式相互勾结,限制竞争。为维护竞争秩序,国家对此类契约关系进行干预,反垄断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些契约关系的产物,反垄断法通过规定此类合同的无效,或者对一些涉及到竞争的契约进行行政许可,以民事、限制甚至刑事的多种方式制止限制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

因此,滥用合同的结果可能成为设置市场障碍的一种手段。现代反垄断法规定的宣告协议无效、审批协议的制度是滥用合同的自由,合同的行政干预主要是竞争法意义上的干预。

参考文献

  1. ↑韩树英.新世纪干部常备知识词典.人民出版社,2万.12.
  2. ↑孔祥俊.研究公平交易执法的前沿问题.1998年6月,工商出版社第一版.

市场障碍

市场障碍发表于2022-06-10,由周林编辑,文章《市场障碍》由admin于2022年06月10日发布于本网,共3790个字,共5189人围观,目录为经济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市场障碍》相关的内容。

版权声明:

文章:(市场障碍),来源:,阅读原文

市场障碍若有[原创]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文章,任何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任何内容不得引用,文章若为转载文章,请注明作者来源,本站仅为分享知识,不参与商业活动,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删除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5775053793

9:00-18:00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