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摘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什么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机构。《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类型(一)政府采购主管机构为了加...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什么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机构。《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类型

(一)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有必要在财政部门明确一个主管机构,如韩国财政经济院国库局、新加坡预算署政府采购办公室、英国财政部政府采购局等。政府采购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大致包括:制定采购法规、协调管理政府采购市场、采购统计、采购分析评价、审计监督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招标技术性强,应允许借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此外,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支出单位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一般来说,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机构,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标。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管理这些社会中介机构的措施。

(三)仲裁机构

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后,必然会出现很多矛盾,需要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标、投标和履约中的疑问和争议。在招标、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招标、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操作模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和争议。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需要仲裁。如果涉及外国制造商,则存在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仲裁机构,如新加坡、韩国等;有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院、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许多国家依靠地方法院进行仲裁。

(四)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行政机构的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机构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和其他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部分招标事务。

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集中采购事务;二是接受委托,参与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招标;三是承担独立采购资格的采购业务;四是委托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五是组织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信息管理、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供应商投诉受理、采购代理机构认定、采购监督检查、采购违规处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水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有所不同。

(一)中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各级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财政部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法规;(2)研究和确定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3)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4)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5)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6)批准进入中央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7)批准社会中介机构取得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8)确定和调整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9)编制中央采购机构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0)处理中央政府采购中的投诉;(11)处理其他相关的政府采购事务。

(二)地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例如,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政府采购委员会,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政策,协调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由省财政厅、经贸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技术监督局、外贸委员会、审计厅、监察厅、工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领导兼任。政府采购委员会设立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财政厅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全省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履行以下职责:(1)起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2)研究确定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3)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4)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5)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6)编制省政府采购机构的年度采购资格;(9)

地方、市、县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或者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委员会和政府采购办公室不得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采购机关应当加强本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管理,支持和协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例如,根据《厦门市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市财政局是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设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1)负责市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和监督;(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政策;(3)编制市政府采购目录草案;(4)研究和提出厦门市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5)制定市政府采购的各种实施措施和细则;(6)管理和监督各单位、机构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活动;(7)批准进入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的资格;(8)批准政府采购机构的资格;(9)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数据库;(10)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11)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2)指导厦门市政府采购机构的资格;(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请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图1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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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

参考文献

  1. ↑施锦明主编.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07.
  2. ↑刘同旭主编.金融与金融(第三版).2003年7月,中国财经出版社第三版.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发表于2022-06-05,由周林编辑,文章《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由admin于2022年06月05日发布于本网,共2292个字,共5408人围观,目录为经济百科,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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