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进出口货物

摘要:退运进出口货物                        什么是退货进出口货物 退回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

退运进出口货物

                       

什么是退货进出口货物

退回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退回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1.退货范围:

货物进出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海关申请退货手续:

(一)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二)货物型号与采购合同规定不符,双方达成书面退货协议;

(三)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图1

(四)海关按照国家规定责令退货的货物。

二、退回进口货物

因某种原因退回进口货物的,属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应当按照《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回手续,贸易方式填写为或者退货;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退货后不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写为退货或退货。

三、退出出口货物

因某些原因退出出口货物,除提供正常货物清关所需的文件(如提单、发票)外,还应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核销或未核销证明;涉及出口退税的,还应当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者出口货物的退税证明;并附原出口报关单或者相关出口退税联合会和出口收集联合会。

加工贸易退货、登记手册核销的,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应当向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名称为XXX货物不良品”,成品为“XXX货物,然后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

退货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

1.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回中国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中国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出、泄漏证明等相关材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当退还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者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退税证明。经海关核实后,应当检查有关货物进入中国。

经海关核实后,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不征收进口税,但原出口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出口税不予退还。

2.退出出口通关手续:

原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报关单、保险公司、承运人溢出、泄漏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海关核实后,经海关核实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退运进出口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发表于2022-05-26,由周林编辑,文章《退运进出口货物》由admin于2022年05月26日发布于本网,共941个字,共5739人围观,目录为外贸术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退运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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