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

摘要: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 什么是临时进出口通关系统?暂时进出口通关系统是指暂时在国内(外)使用进(出)口进行经济技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的需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进(出)口货物原状复运(进)境的制度。临时进出口货物由于其进出口行为的暂时性,即货物的最终消费或使用地不在其进入国家,因此临时进出口货物不能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管理,各国根...

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

什么是临时进出口通关系统?

暂时进出口通关系统是指暂时在国内(外)使用进(出)口进行经济技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的需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进(出)口货物原状复运(进)境的制度。

临时进出口货物由于其进出口行为的暂时性,即货物的最终消费或使用地不在其进入国家,因此临时进出口货物不能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管理,各国根据各自的情况给予临时进出口货物国家控制和税收优惠清关待遇,采取相对简化的清关手续。

暂时进出口通关系统的主要特点

(一)提供担保时暂时免征进出口税;

提供担保是货物临时准入(时间)进出口和免征进出口税的条件之一。这也是海关确保货物将来能够按规定重新出口或进口的保全措施。中国目前的担保形式主要是信用(担保)或经济(担保)担保,其中展品临时准入(时间)进出口已适用于ATA"文件簿制度,实行国际联合保险。原则上,所有进出口税都可以暂时免征,但对于生产、建筑或运输的临时进出口租赁和租赁方式,临时免税是部分。

(二)进出口许可证原则上免交验;

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图1

临时进出口使用后,货物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出口或重新进口,因此不属于实际进出口货物。因此,国家贸易管制,特别是许可证管理,原则上不适用于通关制度下的货物(租赁方式进口除外)。但货物的临时进出口涉及国家其他进出口管制(主要是动植物检疫、食品卫生检测、枪支检测、枪支、弹药或无线电设备等)。,无论是否实际进出口,仍必须在进出口前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申请凭证。由于租赁设备一般在租赁期满后按租金支付,并在象征性转让程序后归国内承租人所有。因此,进口贸易管理制度等同于实际进口管理,进口时应按规定提交各种许可证。

(三)在规定使用目的进出口,在规定期限内复出或进口;

这是货物临时准确(时间)进出口和免征进出口税的前提。每个临时准确(时间)的进出口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同时,货物必须保持原状态(不能加工、拆卸、更换出口或进口),并需要按时返回出口或进口。超过规定期限未返回出口或进口的,应当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擅自改变原形式或者出售、转让、转让的,由海关根据情况处理。

(四)进出口通关现场放行后,货物尚未结关;

也就是说,虽然货物可以在进口或出口通关现场的海关审查、海关检查和放行程序后提取(或装运),但在使用过程中仍将继续受到海关的监督,直到货物按实际去向办理海关手续并核销.

(五)按货物使用后的实际去向办理海关手续;

原则上,暂准(时)进出口货物必须以原状复运或复运进口,但实际上,由于经济或其他因素,货物也可能转为国内销售(或出口)或消费。无论下落如何,都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作为解除暂准(时)进出口担保的基础。

(六)核销后结案。

暂时准确(时间)一旦进出口货物有实际下落,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最终完成核销手续,证明其担保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通过核销程序,证明其履行义务的凭证返还担保地海关,经海关核实后可以撤销担保或退还担保时交付的保证金。到目前为止,清关程序已经完成。

暂时进出口通关系统适用范围

临时进出境货物可分为两类。

(一)有条件免征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国内税的货物

这种临时进出境货物属于中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或者按照国际惯例免税的货物。在向海关提供必要的担保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免除退出或退出。

1.在展览、交易会、会议和类似活动中展示或使用的货物;

2.表演和竞赛用品用于文化和体育交流活动;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用于科研、教学和医疗活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和特种车辆;

6.货样;

7.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装货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商品。

(二)按其在国内使用时间征收关税的货物

这类临时进出境货物包括范围广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租赁或租赁进出境货物、短期在中国建设和临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商业用途的临时进出境货物。因此,《关税条例》采用了排除的方法,即除第一类临时进出境货物外的所有临时进出境货物均包括在这一类别中。在这类临时进出境货物中,租赁进口货物按租金征税,其他货物自进入之日起按国内使用时间折旧,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国内税。

临时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1.暂时进出口货物通关的基本特征

①临时进出境用于特定目的:一方面,无论临时进出境货物的目的是什么,临时进出口的目的都应在各国规定的范围内,超出特定范围,因此该货物不能成为临时进出境货物。另一方面,货物的使用仅限于既定目的,而不是既定目的,则该批货物应适用于其他通关系统。

②在规定的时间内,原状出口(进口):原状出口(进口)是临时进出口货物的另一个基本要求。对于临时进出口货物,在国内(外)使用后,除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与临时进出口(出口)相同的状态。根据《海关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海关批准的临时进出口货物,应当在60年内进出口·一般来说,延期应在一年内。延期后,除海关总署批准外,不得延长。

③免征一般经济性质的国家管制,免征与进出口行为有关的税款。

2.进出口货物暂时通关的基本程序

①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的要求,临时进出口前办理合同备案并提供担保。

②货物进出境时,凭担保办理通关手续。

③货物在境内(外)按规定目的使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复运(进)境手续。

④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核销后结关。

参考文献

    1.0    1.1    徐伟.报关实务.2002↑ 孙亚一,王平.报关实务与报关技能.2005

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

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发表于2022-05-23,由周林编辑,文章《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由admin于2022年05月23日发布于本网,共2246个字,共5625人围观,目录为贸易方式,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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