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费减免

摘要:进出口税费减免    什么是进出口税减免 减免进出口税是指海关按照国家政策、《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进行减税或者免税。减税可分为法定减税、具体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类。    进口税减免内容 (一)法定减免税法定减免税是指按照《海关法》、...

进出口税费减免

   什么是进出口税减免

减免进出口税是指海关按照国家政策、《海关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进行减税或者免税。减税可分为法定减税、具体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类。

   进口税减免内容

(一)法定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是指按照《海关法》、《关税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口货物可以享受的减免税优惠。海关一般不管理法定减免税货物。

以下进出口货物、进出境货物,减免关税:

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是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免费赠送的物资;

4.海关放行前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5.装载进出境运输工具所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免关税的货物、物品;

7.其他货物和物品,法律规定减免关税。

(二)具体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是指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和特定企业给予的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优惠,也称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海关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单独或会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井加以贯彻执行。

为配合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收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对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实施具体减免税的项目主要包括:

1.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内进口自用设备

(一)依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领取中华人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法律文件,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除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以下简称自用设备)外,<除外商投资项目免税进口商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商投资项目不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主要包括电视、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冰箱(冰箱)、洗衣机、相机、复印机、程序控制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无线呼叫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机、打字机、文字处理机、汽车、摩托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第一章至第83章、第91章至第97章。

非数控机床、数控机床、压力成型机械、农业机械、控机床、数控机床、压力成型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挖掘机、全断面挖掘机、煤矿设备、矿山自卸车、风力发电设备、石化设备、煤化工设备、火电水电设备、输变电设备、连铸设备以及按合同进口的技术。

中外投资者通过发起或募集的方式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比例不低于25%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国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增资。

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A股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计划实施后,增发新股或原外资法人股股东出售股份,但外资股比例不低于25%。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资本中的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在下列情况下,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产业条款。除《国内投资项目不免税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免税重大技术设备及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可征收增值税照片:

①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比例低于25%;

②国内企业发行B股票或发行海外股票(H股、N股、S股、T股票或红筹股)转化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③外商投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设立的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以及在中西部地区设立的再投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项目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25%)、外商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和产品出口企业,在企业投资额以外的自有资金(指企业储备基金、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税后利润)内,原设备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和进口设备的维护,以及与上述设备相匹配的技术、配件和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免税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免税的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章征收。

3.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

国内投资项目重点鼓励产业发展,进口自用设备,按合同进口技术、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进口商品目录、进口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章节。

4.悬崖项目进口材料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项目金额或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进口的技术、配套件和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免税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免税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

对于进口自用设备,确认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的,除外商投资项目进口商品目录、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外>除所列商品外,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

5.贷款中标项目进口零部件

为鼓励国内机电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设备的国际招标活动,平衡国内外中标设备的税收负担,国内中标单位免征进口关税,生产中标机电设备,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进口关税的需要,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6.重大技术装备

为提高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自2009年7月1日起,国内企业生产国支持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部件、原材料商品的发展,除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外,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进出口税费减免-图1

国家支持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发展,以及重大技术设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部件、原材料商品主要是: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特种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化设备、大型煤化工设备、大型冶金设备、大型煤综合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和基础设施专用设备、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和基础制造设备(振动*规划)、新型纺织机械、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等。

7.特定区域的材料

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定区域进口的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基础设施材料可免税;生产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可免税;行政机构使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部件可免税。

8.科教用品

为促进科研教育的发展,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专门从事科研工作的科研机构和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学校,或者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研机构和学校,以科研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科研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9.科技开发用品

为鼓励科研技术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进口,国务院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科技开发的科研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0.进口材料免费援助项目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中国进口材料的免税范围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协议或协议;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委托免费进口材料;国际组织委托国际组织委托免费进口材料;国际组织成员免费进口材料;国际条约规定的免税进口材料。

11.救灾捐赠物资

外国民间团体、企业、友好人士、华侨、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同胞直接捐赠给我国灾区(仅限于新华社和民政部中国灾区),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12.扶贫慈善捐赠物资

经国务院批准,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r《扶贫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指非营利性扶贫、慈善救助等社会慈善福利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3.残疾人专用品

为支持残疾人康复,国务院制定了《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暂行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集成电路项目进口材料

中国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原材料和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投资80亿元以上或集成电路线宽度小于0. 25微米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生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15.海上石油、砧上石油项目进口物资

国家对中国海洋r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货架等海洋资源管辖水域(包括浅滩涂)和陆地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进口材料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中国海洋和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项目,进口直接用于开采的设备、仪器、附件和专用工具,按照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16.进口远洋渔船及船舶关键设备及部件 。

为了发展海洋渔业,中国对国内海洋渔业企业、船舶和船舶设备制造商进口的关键船舶设备和部件实施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订购和改造海洋渔船进口的关键船舶设备和部件,进口少量具有渔业配额的二手海洋渔船和进口中国无法建造的特种渔船。

17.进口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

经农业部批准,取得农业部海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海洋渔业企业运回的品种和产地符合要求的自捕水产品,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此外,¨家庭还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制定相关的减免税政策。

(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国务院根据某一单位、某一商品、某一时期或某一批货物的特殊情况和需要,给予特殊的临时减免税优惠。例如,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口材料。为支持和帮助汶川地震灾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自2008年7月1日起,进口企业、单位或支持灾区重建企业、单位,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直接用于灾后重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3年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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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减免发表于2022-05-23,由周林编辑,文章《进出口税费减免》由admin于2022年05月23日发布于本网,共4019个字,共5545人围观,目录为贸易方式,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进出口税费减免》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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