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信用证分类及有效期详细介绍
议付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包括议付条款的信用证。
规定其他银行可以用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的文件购买跟单汇票,然后按规定索赔票款及相关费用。
包括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公开议付信用证没有规定哪家银行必须议付,任何银行都可以自由议付。
限制议付信用证规定,只有一家银行可以议付(通常是信用证通知行和开证行分行),其他银行不得议付。
议付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一般在出口商所在地。
无论限制议付还是公开议付,议付行都有权追索出票人。
以开证行本身为付款人的信用证,有的限制出口商只能向开证行本身支付账单,即不允许其他银行支付账单。
信用证未使用开证行公开保证字的,视为不得支付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有效期
议付信用证有效期如下:
议付信用证的有效期通常在出口国,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其他银行。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第九条规定:开立信用证时,申请人不得作为汇票付款人。如果信用证仍然规定汇票付款人为申请人,银行将视此汇票为附加文件。
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在议付行所在地。
信用证经议付后,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向开证行索取票款,议付行有权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
议付是指授权议付银行对汇票及/或文件进行对价的行为;付款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代付行向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代理人支付或支付其出具的汇票。
议付与付款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如果议付银行因开证银行无法偿还而未能收回款项,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开证银行、保兑银行或指定付款银行一经付款,无权向受款人及其前手追索。
议付信用证分类
议付信用证分类如下:
议付信用证一般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
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L/C)或者自由议付的信用证(FreelyNegotiationCredit),是指开证行对任何愿意申请议付的银行作出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通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即任何银行都可以按照信用证条款自由议付的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多为自由议付,对受益人有利。
受益人要议付,不必去通知行,而是可以自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银行。
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开立,往往是开证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例如规定受益人必须到开证行的一海外姐妹行/关系行办理议付。
限制信用证对受益人不利。首先,指定的议付银行可能收取高额费用,但受益人别无选择,只能接受;第二,一旦指定银行不愿意申请议付,信用证将失去其应有的保障作用,受益人将有很大的收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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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信用证分类及有效期详细介绍
议付信用证分类及有效期详细介绍发表于2022-05-18,由周林编辑,文章《议付信用证分类及有效期详细介绍》由admin于2022年05月18日发布于本网,共1415个字,共5741人围观,目录为信用证,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议付信用证分类及有效期详细介绍》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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