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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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

直接信用证的详细介绍

   直接信用证

   直接信用证,又称直线信用证或不得议付信用证,是指规定受益人直接向开证行提示信用证下汇票支付的信用证。
   

   直接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直接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一般都在开证地,开证行要收到全套单据后才付款。

   虽然该信用证以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为通知银行,但不指定为议付银行,也不允许其他银行议付。开证行只对受益人负责。其他银行议付的,开证行不承认议付银行的地位。

   一般来说,当信用证金额大且条款复杂时,为了降低银行费用,或保留对信用证条款的解释权,并在发生***时引用开证地法律,可以开立直接信用证。

   使用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不利。

   直接信用证的分类是什么?

   直接信用证的分类如下:

   直接信用证包括支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分为即期支付信用证和延期支付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

   即期支付信用证是指定银行作为支付银行即期支付的信用证。该信用证的特点是,受益人可以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向指定的支付银行提交即期汇票(如需汇票)和文件。即期支付信用证在支付银行柜台有效,通常由出口国的通知银行支付。因此,信用证的有效期也在出口地(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即期付款信用证可以按照其规定要求或不要求汇票。如需汇票,即期汇票的付款人为信用证指定的付款银行。大多数即期付款信用证不需要提示汇票,只需凭受益人提交的合格文件付款。

   即期付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即期付款时间,另一个是使用付款方式。它和议付信用证的区别也在于付款和议付之间的区别。国际商会第371号出版物指出:委员会最终决定区分付款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对于前者,如果指定的银行在付款时没有保留,它将失去追索受益人的权利。对于后者,除非议付银行已经保留了信用证,否则它有追索权。可以看出,即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银行对受益人的审查付款是终结的。与议付信用证不同,议付银行在审查付款后仍保留追索受益人的权利,可以在开证银行拒绝付款时向受益人追索预付款。

   2.延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在信用证条款中约定的长期付款,但不要求受益人开具汇票的信用证。在延期付款信用证的情况下,开证行承诺受益人在受益人支付账单几天后,由其自身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向受益人支付。开证行收到账单后不承兑汇票。与即期付款信用证的区别在于付款期限不同;与承兑信用证的区别在于是否承兑远期汇票。由于没有汇票,出口商不能利用贴现市场来解决资本周转困难,只能提前或向银行借款。

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图1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

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发表于2022-05-18,由周林编辑,文章《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由admin于2022年05月18日发布于本网,共1244个字,共5323人围观,目录为信用证,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直接信用证巨详细介绍》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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