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摘要: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新华网台州11月23日电(记者范玉斌)浙江台州路桥市场采购与贸易模式试点仪式23日在鹿桥中国商品商城举行,浙江华中国际经济贸易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宣布"第一批",报关金额达87758.37美元,主要用于摩托车、行人、气球等货物,出口目的地为摩洛哥达尔比达。市场收购交易模式,...

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新华网台州11月23日电(记者范玉斌)浙江台州路桥市场采购与贸易模式试点仪式23日在鹿桥中国商品商城举行,浙江华中国际经济贸易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宣布"第一批",报关金额达87758.37美元,主要用于摩托车、行人、气球等货物,出口目的地为摩洛哥达尔比达。

市场收购交易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聚集区进行收购,单次申报商品价值在15万美元以下的交易模式,而出口商品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通关手续据报道,“首单”试点成功,标志着台州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新模式正式开启。

2020年9月15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11个省(区)17个市场开展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包括浙江台州路桥商品塑料制品交易中心。

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图1

记者了解到,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具有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交易的特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将享受快速通关、专项监管、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便利,浙江省台州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试点正式启动。在充分发挥本地市场集群优势的基础上,为台州市特别是路桥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新机遇,为日用品塑料制品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辟新渠道,有效促进国内外“双循环”一体化发展(完)。

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表于2021-05-18,由周林编辑,文章《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由admin于2021年05月18日发布于本网,共519个字,共5677人围观,目录为市场采购,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相关的内容。

版权声明:

文章:(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来源:网络整理,阅读原文

路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若有[原创]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文章,任何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任何内容不得引用,文章若为转载文章,请注明作者来源,本站仅为分享知识,不参与商业活动,若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删除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5775053793

9:00-18:00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