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物品

摘要: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什么?进出境物品与进出境货物相比,是指进出境居民或非居民为进出境旅行或居住需要而携带和邮寄的货物。它体积小,体积小,一般易于运输和携带。进出境物品的分类(一)根据进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分类一般情况下,海关根据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分为行李、邮递等三类。(1)行李是指乘客自用行李、...

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什么?

进出境物品与进出境货物相比,是指进出境居民或非居民为进出境旅行或居住需要而携带和邮寄的货物。它体积小,体积小,一般易于运输和携带。

进出境物品的分类

(一)根据进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分类

一般情况下,海关根据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分为行李、邮递等三类。

(1)行李是指乘客自用行李、旅游消费品和送给亲友的物品。行李基本上是通过随身携带、托运和分离运输进入的。

(2)邮递物品是通过国际邮件投递进出境的物品。

(3)其他物品是指使领馆公私用品、外商常驻机构公私用品、免税店用品、捐赠物资等除上述两种物品外的物品。

(二)根据进出境物品的管理限制进行分类

根据海关对货物的管理限制,货物可分为以下三类:

(1)禁止进出境物品:主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清单中列出的物品。除某些特殊情况外,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证书的,禁止进出境。

(2)限制进出境物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列出的物品,以及根据有关海关法律法规需要进出限制管理的物品。此类物品的进出必须向海关提交有关证明和文件,并向海关办理相应的进出境手续。

(3)非限制物品:除上述物品外的其他物品。这类物品可以在合理数量的自用范围内自由进出。

从海关管理的角度来看,海关管理的重点是禁止进出境物品和限制进出境物品。对于非限制性物品,海关一般不进行重点管理。但不排除海关结合国家有关政策,为特定目的,将某一物品确定为监管重点。

禁止进出境物品

(一)禁止进境物品

包括各种武器、弹药和爆炸物;伪造货币和伪造证券;印尉品、胶卷、照片、唱片、电影、录音带、录像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等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有害的物品;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能使人上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危险细菌、害虫等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危害人畜健康、疫区等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人民币(按货币协议办理的除外;人民币外汇兑换券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禁止出境物品

包括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根据以上原则和有关规定,海关碰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对旅客携运的进出境物品不予放行:①不自用;②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③超过海关规定的品种、规格、限量、限值的;④未办理海关手续的;⑤未按章缴税;⑥其他不能按规定放行的物品。

进出境物品-图1

进口物品的税收管理

(一)基本规定

邮政税是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政物品进入13税的缩写,其征收对象为进境物品,特别是指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政物品等个人自用物品。邮政税是海关对个人物品采取的税收征管措施,旨在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简化税收程序,加快物品清关。

除另有规定外,允许应税进境的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按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分类表、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二)特别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样品、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赠送的材料、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免征关税。海关放行前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损坏程度减征关税。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货物,照其规定免征或者减征。

监用合理数量的监管原则

进出境货物属于非贸易性质,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是区分贸易货物和非贸易货物的标准。它有一个特定的内涵:自用是指乘客自己使用,给亲戚和朋友,而不是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乘客的旅行目的和居住时间规定的正常数量。因此,海关对不同类型的乘客行李规定了不同的品种范围和原则,以及免税限额或限额。一般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不设置具体限额。短期旅客行李的,限于旅行期间需要使用的物品。长期旅客行李应当限于居留期间需要使用的物品。但是,对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海关将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额和限额进行检查。

自用合理数量是有一定自由裁量权限制进出境物品范围的法律规定。一方面,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监管办法》等海关规章,对行李进行分类,规定了不同类型进出境人员携带的免税和税款数量;另一方面,不排除海关人员根据案件灵活掌握的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对邮件的监督也遵循这一原则。为了使这一原则在实际监督中具有可操作性,海关在《海关关于进出境邮件个人物品限额和免税金额的公告》中对进出境邮件物品的税收和免税限额作出了具体规定。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不属于物品,不再按照进出境物品办理海关手续,而是按照进出口货物办理相关手续。

适用自用合理数量原则的例外是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物品。也就是说,所有列入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物品都应当按照禁止的物品进行管理,不得以自用合理作为放行标准。

参考文献

  1. ↑贾江主编刘建明.报关实务[M].2008年中国财经出版社
  2. ↑朱少平主编.上卷海关法实用手册[M].2万中国检察出版社

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进出境物品》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2121个字,共5063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进出境物品》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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