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复议机构

摘要:海关行政复议机构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概念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指专门负责海关行政复议的机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特点具有以下特点:1.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内部机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海关行政复议的核心,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只是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内部机构,没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2.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负责复议的机构...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概念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指专门负责海关行政复议的机构。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特点

具有以下特点:

1.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内部机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海关行政复议的核心,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只是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内部机构,没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

2.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负责复议的机构。也就是说,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是负责具体的海关行政复议,审查和裁决海关行政复议案件。不同的内部分工使其与海关的其他内部机构不同。

3.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作为内部机构,没有行政主体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海关行政机关内部开展活动,但在外部只能以复议机关的名义开展活动,即海关。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直接负责海关行政机关,接受其领导和监督,接受上级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业务领导,不受海关其他行政机关的干燥。

4.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由于其独特的工作内容关行政机构不同,因其独特的工作内容。它是一个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机构,专门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解决海关与海关行政对手之间的行政***,保护海关行政对手的合法权益。一般海关行政机关主要实施管理,维护海关秩序,其管理目的、方法和适用程序与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不一致。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根据《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4条规定,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图1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组织行政复议听证;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制定行政复议决定,主持行政复议调解,审查和允许行政复议和解;

4.办理海关行政赔偿;

5.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强制执行海关行政复议决定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6.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提出的有关规定处理或转让申请人的审查申请;

7.指导和监督下级海关的行政复议,并按照规定提出复议意见;

8.对违反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下级海关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9.处理或组织不接受海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

10.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统计备案;

11.研究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重大问题;

12.其他与行政复议有关的事项。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要履行的职责较多,主要涉及法律问题。因此,《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和支持海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丰富和调整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财政保障,确保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本办法还规定,从事海关行政复议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包括国家公务员身份;从事海关工作2年以上等。特别强调,各级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支持和鼓励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海关工作人员可以优先考虑行政复议人员。近年来,由于行政复议机关的质量和能力的限制,行政复议人员往往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形式。主要用于解决行政***制度,具有准司法性质,因此复议人员应充当法律专业人员,不是一般国家公务员,也应注意专业培训,因此新的复议方法率先提出加强复议人员专业资格,使其能够胜任复议工作。

《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六条规定:行政复议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建议;参加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据事实、法律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忠于职责、尽职调查、诚实、公正执法;保护行政复议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文献

  1. ↑严励.海关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7.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1607个字,共5940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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