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裁定

摘要:海关行政裁定 海关行政裁决是什么?海关行政裁定是指海关根据有关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行政裁定由海关总署或总署授权机构作出,由海关总署统一公布。行政裁定具有海关规定的同等效力。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行政裁定适用于以下海关事务:(一)进出口商品分类;(二)...

海关行政裁定

海关行政裁决是什么?

海关行政裁定是指海关根据有关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行政裁定由海关总署或总署授权机构作出,由海关总署统一公布。行政裁定具有海关规定的同等效力。

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

行政裁定适用于以下海关事务:

(一)进出口商品分类;

(二)确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

(三)禁止适用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

(四)海关总署决定适用本办法的其他海关事务。

申请海关行政裁定

1.申请人

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申请。

2.申请时间和方法

(1)时间

向海关总署或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月前。

(2)方式

一份申请只包含一个海关事务,申请人不得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海关提交行政裁决申请。

3.申请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

(三)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具体情况;

(4)预计进出口日期和进出口港;

(5)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4.提交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足够的申请材料,包括进出口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图片、说明书、分析报告等。

(二)申请书附文件为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和中文译文。

(3)申请书应加盖申请人印章,提供的文件和申请书应加盖骑缝印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必要时,海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货物样品。

受理海关行政裁定

海关行政裁定应当由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授权的机构受理。海关行政裁定的资料初审,自接受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移送海关总署或总署授权的机构初审。初审时发现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lO工作日内补充。海关总署或授权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申请内容超出海关行政裁定的适用范围,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间要求或限制的;

(二)申请人不具备资格;

(三)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申请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无关的;

(五)海关对同一海关事务作出有效裁定或者其他明确规定的;

(6)海关认定不接受的其他情形。

审查海关行政裁定:由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授权。

作出海关行政裁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裁定。

撤销和失效海关行政裁定

1.撤销海关行政裁定

(一)原行政裁定错误;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不准确或者不全面,需要撤销原行政裁定的;

(3)其他需要撤销的情况。

海关总署撤销的行政裁决对已发生的进出口活动无追溯力。

2.海关行政裁决无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影响行政裁定效力的,原行政裁定自动失效。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公布自动失效的行政裁定。

海关行政裁定-图1

海关行政裁定的异议审查

进出口活动当事人对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行政裁决持有异议的,可以在申请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的同时申请审查行政裁决。复议海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当将行政裁决的审查申请移送海关总署,由总署作出审查决定。

海关行政裁定的法律性质

海关行政裁决是一种行政解释。

根据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律解释的决议,行政机关有权解释行政工作中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应用。因此,海关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解释不属于法律、法规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只能属于行政工作中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应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海关的行政裁定是一种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第二项海关总署有关部门对海关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批准、通知、指令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同时申请审查海关行政裁定。

建立海关行政裁决制度的意义

建立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有以下优点:

(1)法律授权机关对海关法律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作出统一的行政解释,确保海关执法的统一和标准化,避免不同的外贸经营者在不同的海关和时间获得不同的法律待遇。

(二)促进海关法律规范解释的透明度,促进对外贸易经营者知法守法经商。

(3)提高海关执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贸易活动的可预测性,提高通关速度,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四)限制海关在法律制度上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腐败。

参考文献

  1. ↑郭建芳,赵秀英编着.报关实务.2008年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6.
  2. ↑孟杨主编.海关法律概论.2008年中国海关出版社.9.

海关行政裁定

海关行政裁定发表于2022-06-15,由周林编辑,文章《海关行政裁定》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发布于本网,共1835个字,共5979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海关行政裁定》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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