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让

摘要: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TariffConcession)关税减让概述通过谈判,相互让步,承担降低关税的义务,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关税和贸易协定的主持下,通过多次谈判实现的关税减免。谈判按照最有利于国家待遇的原则进行,列出了减税率表,所有成员国都享有。协议的减税率对成员具有约束力,称为约束税率,成员国不得...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TariffConcession)

关税减让概述

通过谈判,相互让步,承担降低关税的义务,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关税和贸易协定的主持下,通过多次谈判实现的关税减免。谈判按照最有利于国家待遇的原则进行,列出了减税率表,所有成员国都享有。协议的减税率对成员具有约束力,称为约束税率,成员国不得随意撤回或修改,并承担减税的法律义务,不得征收其他国内税、进口费、改变关税评估方法、重新分类和补贴,以逃避或抵销减税。除规定直接减税外,还有以下减税形式:

  • (1)承诺现行税率不变;
  • (二)谈判期间不得提高现行税率,不得增减免税;
  • (三)规定最高税率不得超过等。

关税和贸易协定主持的关税减免谈判称为多边贸易谈判(MultipleTradeNegotiation-MTN)。开始采用逐项方式,由商品主要进出口国逐项协商,达成减让协议,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后来改用一揽子方式,即各类商品按同一百分比减税,如减税50%,然后分年分阶段实施。不同国家的关税税率不同。按同一百分比减税对高税国和低税国都有好处。西欧国家主张改用高税国所谓的协调一致,但未能实现。

关税减让简史

自关税和贸易协定生效以来,关税减免已经进行了8轮。

  • 1947年4月至10月947年4月至10月,有23个国家参加了双边减税协议,涉及4.5万件商品。
  • 第二轮在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纳西举行,主要是为新参加总协议的国家安排的。33个国家参加了147项双边协议,关税减免涉及的商品增加了5000项。
  • 第三轮在英托尔基举行,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有39个国家参加,双边协议达成150项,关税减免涉及8700项。
  • 第四轮在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只有28个国家参与,只有25亿美元被减少。
  • 第5轮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又称“狄龙回合”,参加国有45个,减让所影响的贸易额约49亿美元。
  • 第六轮在日内瓦举行,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也被称为肯尼迪回合
  • 第七轮是1973年9月在东京举行的,1979年在日内瓦结束,又称东京回合,参加99个国有(含29个非总协议成员国),减税幅度在25%至33%之间。
  • 第八轮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部长宣言,又称乌拉圭回合,有107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仍在进行中,中国首次参与多边关税谈判,中国关税谈判代表团向乌拉圭回合多边关税谈判小组提出了中国关税减免计划,但未经审查和评估。

关税减让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有双重作用,一是充当预算收入,二是保护国内产业。中国海关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是非常稳定和可靠的财政收入来源。

降低关税会减少财政收入吗?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经验证明,海关税在许多情况下会增加,因为降低关税刺激了贸易。中国也有自己的经验。1992年,中国的关税水平为43.2%当年海关征税(含进口税)381亿元。2000年关税水平降至1600.4%,海关征税达到2.242亿元,相当于1992年5.预计2005年关税将降至9倍.4%以后的海关税需要假设几个条件。如果目前13-17%的增值税率保持不变;进口贸易增长高于入世前;海关税基扩大;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略有下降。在这些条件下,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进口税总额将从2000年的242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000亿元,增加到三分之一(其中关税部分下降)。

中国的关税制度对国内工业实施了40多年的高关税保护。1950年发布的新中国第一项税率为52.9%,1985年降至38%。1992年税收目录转换,平均税率调至43%.2%。在不适当的高关税保护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国际竞争力较弱。自1994年以来,中国实施了三项大规模的自主减税计划,今年已降至15%.3%。比较1992年的43.2%的水平,累计减税幅度已达64%.6%。国内工业——从农业到工业,从原材料到成品,从零部件到机械设备——经历了来自国外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国经济在竞争中发展,增长率居世界最高。三次减税过程稳定,政府积累了宝贵的贸易自由化经验。

关税减让-图1

如果中国能够在一年内成功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关税将在四年内分四个阶段履行减税义务,将平均关税水平从目前的15个阶段提高.3%逐步降到9.平均每年降1%.2001年底下降到13个百分点.8%,2002年降至12.3%,2003年降至10.8%,2004年降至9.4%。

若干具体产业的降税信息技术产品包括通讯设备、计算机、芯片在内的二百多项信息技术产品将在2005年实施零关税。这对我国电子、信息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WTO几乎所有主要的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国和贸易国都取消了关税,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一个贸易自由化的领域。因此,中国实施零关税的利弊应该得到平衡。

机械设备制造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设备、国内企业进口技术改造设备、国内重大项目进口先进技术设备,一直实施减免税政策。去年,进口总额达到145亿美元,超过300亿元。WTO此后,该政策将继续实施。入世后,机械设备税率的降低对行业的影响有限。

一方面,降低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关税将增加国内原材料和零部件行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它将降低国内制造业的成本,提高中国成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于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的高度依赖,降低原材料和零部件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大于弊。

关税减让和中国入世

贸易自由化是当今世界经贸发展的大趋势,WTO它是促进这一趋势的运营商。关税减让是市场准入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长达15年的入世长征。

实现关税减让WTO目的手段。WTO和它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它们都旨在提高(成员国)的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确保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可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开发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GATT半个世纪以来,它发动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缔约方达成了无数双边协议,大大降低了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以工业产品平均关税为例,发达国家从1947年的40%降至今天的3%.8%的发展中国家也从更高的水平下降到12%.3%。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拉圭回合谈判中,参与者承诺的工业品关税减免达到4%O%。有鉴于此,申请加入GATT和WTO无一例外,所有国家都应通过谈判承诺降低关税和其他形式的市场开放义务。作为一种入场费。中国申请复关GATT缔约方地位)和入世(1995年加入WTO),先后引起37个WTO成员国向中国提出关税减免要求。

我国入世关税谈判所涉及的问题

我国1986年7月申请“复关”当时明确表示愿意把关税减让作为“入门费”。1987年3月GATT成立中国工作组,负责谈判中国复关的条件,包括关税减免。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工作组反复审议中国的外贸制度和GATT为实质性谈判做准备。经审议,工作组认为中国的关税制度和GATT系统有四个差距:

  • (一)关税水平过高
    • 1992年,中国税则目录转换为各国商品编码的一般协调系统(H.S.)之后,平均关税水平为43.当时发达国家是6%。.3%的东欧转型国家是8.发展中国家为15%.3%。高关税构成了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巨大障碍。缔约方认为,中国的关税壁垒远高于40年或50年的自由化进程GATT缔约方的壁垒。
  • (二)关税制度过于混乱
    • 当时,中国的关税制度还没有在国家关税领土范围内统一实施。例如,西藏自治区实施了国务院特别批准的所谓西藏小税,适用于从相邻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进口的西藏商品,税率低于所谓的大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另一个例子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特区实施免税进口自用材料的政策;这些地方几乎是自由贸易区。缔约方认为,过多的免税减免影响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削弱了贸易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关税制度的不一致性违反了中国最有利国家待遇的原则。
  • (三)关税措施不透明
    • 中国的关税制度有公布的一面。例如,税收规则、关税规定;以及未公布的一面。例如,一些行业和企业的优惠税率和海关实施的最低限价评估方法。缔约方认为,中国海关属于内部文件的方法和措施有很多,其他国家的政府和商人不知道或不知道。中国的关税制度需要接近贸易制度的透明度原则。
  • (4)海关估价过于随意
    • 缔约方审查了《中国海关法》和《关税条例》规定的价格概念和评估方法,认为中国海关实施的正常海关价格作为进口货物的关税价格,很容易形成海关对实际交易价格的干预。他们还揭示了沿海地区海关官员和进口商之间的实际讨价还价过程。

入世关税谈判结果

基于GATT我国外贸制度(包括关税制度)由缔约方确定GATT自1992年10月起,工作组开始起草中国复关(1995年改为入世)的法律文件——议定书。经过九年的讨论,工作组通过了反映各种观点和最终结论的议定书和报告书。两份文件涉及关税,包括以下四点:

  • (一)中国承诺全国统一实施关税制度
    • 中国以统一、公平、合理的方式管理所有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外汇管制的法律、规定和其他措施。WTO协议和中国加入WTO议定条款包括边境贸易区、少数民族自治区、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设置特殊关税、国内税、规章制度的地区。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履行关税制度统一的承诺。20世纪90年代,经济特区进口自用材料的免税政策逐步取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小税收规则从20年代开始O一年内停止执行。
  • (二)我国承诺改善关税制度的透明度在议定书贸易制度透明度条款中,即“所有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外汇管制方面的法律、规章和措施,公布后才能实施,并应提供给WTO成员国、企业和个人。WTO成员国提供经贸数据。
  • (三)中国承诺加入海关估价协议
    • 世贸组织成立后,海关估价协议成为成员国必须加入的多边协议。中国承诺加入WTO海关评估协议立即全面实施,即海关将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和买方为进口货物支付的实际金额进行评估。中国海关多年来一直在准备实施海关评估协议。《海关法》修订了价格定义:关税法规正在修订中:最低限价已被取消;评估官员接受了包括国际专家在内的多轮培训。WTO已经满足了估价协议的条件。
  • (四)中国承诺减少关税
    • 37个国家(包括15个欧盟国家)与中国进行双边关税减免谈判,占对外贸易总额的80%以上。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关税谈判的主要对手。例如,它占中国进口市场的18%.4%的日本向中国要求4253种商品的关税减免,1998年完成谈判;占中国进口市场份额10%的美国与中国谈判4333种商品,1999年签订双边协议;占中国进口市场份额13.根据商品部的要求,8%的欧盟在2000年结束谈判。WTO秘书处于2001年9月发布的新闻公报等方面发布的消息,我国入世关税减免的综合结果如下:
    • (1)农产品平均关税降至15%,降税后最高税率为谷物65%,是关税配额外的税率。
    • (2)工业品平均关税降至8.9%。减税后最高税率为摄影胶卷47%;25%的汽车。
    • (3)2005年信息技术产品关税降至零。
    • (4)自加入WTO从那一年起,我们开始履行减税义务。2004年基本完成,少数商品宽限至2010年。
    • (5)对税则中7066个8位数商品税目实行约束,未经协商不得自行提高税率。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发表于2022-06-14,由周林编辑,文章《关税减让》由admin于2022年06月14日发布于本网,共4585个字,共5538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关税减让》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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