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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FCR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货运代理人收到货物证明书什么是FCRFCR是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下简称)FIATA)从字面意义上看,向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的文件只是货运代理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文件,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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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货运代理人收到货物证明书

什么是FCR

FCR是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下简称)FIATA)从字面意义上看,向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的文件只是货运代理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文件,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货运代理人的使用情况FCR正面显著位置记录:我们根据不可撤销的指示将货物放在收货人的控制下或交给收货人。FCR仅记录货物在收货人控制下时,货运代理人与收货人之间托合同的法律关系,货运代理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拼箱、租船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Mart、K-Mart等等,多用这种方法。

FCR-图1

但当FCR记录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即货运代理人承诺按照FCR当记录的运输要求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货运代理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FCR它应被视为运输文件,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中国海商法调整,属于提单以外的文件。《中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以外的文件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收到文件中列出的货物的初步证据。

常见情况:买方在出口采购数量大,或代理采购,或分公司直接订购采购,货物集中运输,除了节省运输时间外,还可以节省运费,因此代理或分公司经常指示出口商或供应商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承运人提前包装几个集装箱,然后承运人负责集装箱,货物到达港口或目的地,承运人负责集装箱或分发给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FCR的特点

FCR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FOB条款下

2.FCR只是收据,而不是提单等物权证明

3.FCR就像货物收据一样(CargoReceipt)似乎每个人都可以开具。

4.不需要进口商FCR就能够提货

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者是承运人。

FCR不同于提单

货运代理人签发的FCR与提单相同的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但两者至少有以下区别:

一、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没有这个特点。

《中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规定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付给记名收货人,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没有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承运人未按提单交付货物的,应当赔偿按照提单有权交付货物的人遭受的损失。《中国海商法》没有规定FCR除提单外的文件也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依赖FCR交付货物的收货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FCR一般来说,货物将直接发送给收货人清楚地记录在前面的显著位置。只要托运人接受文件,就应受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依赖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不违反运输合同的规定,可见在用FCR在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既不违法也不违约,不对托运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FCR一般只出现FOB价格条款和EXW在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没有限制。

在FCR在运输方式下,货物买货物买家都是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买家。这些客户的订单通常具有数量大、周期长的特点。订单可以多次运输。为了节省时间和运费,买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经常要求使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舶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要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经常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代理,货运代理提前包装几个集装箱,然后由货运代理负责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地,然后由货运代理负责集装箱,分发给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货运代理而不是托运人与船舶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代理后获得的文件是FCR除非托运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不同意使用海运提单而不是海运提单FCR取代航运提单。提单的适用一般与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销售合同约定与提单结算,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载,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签发提单。

银行接受提单和FCR不同的条件。

统一跟单信用证的惯例(UCP500)第三十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银行只接受运输银行表面上注明的运输文件: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银行名称,并以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签字或其他方式确认。或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由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的运输银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提单作为承运人出具的运输文件,为物权凭证,属于UCP运输单据的范围为500。FCR发行人为货运代理人,FCR只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只表明货运代理人按照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备纸质文件(PaperDocument)交给对方的功能是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让给对方,因此,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可接受。

四、提单和FCR可转让性不同。

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除注册提单外,指示提单和非注册提单均可转让。转让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文件获得货物所有权,无论提单持有人是否与货物托运人签订销售合同。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原因是FCR可转让性不具有与交付有关的固有属性,FCR是不可转让的文件,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FCR的风险管理

FCR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然而,由于使用这种方法的进口商大多是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良好的声誉,出口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此外,由于买方选择的承运人是相当强大和良好的关系,一般不会有问题。此外,在FCR在条件下,制造商经常这样做FOB比做CNF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很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不受季节波动影响),对厂商有吸引力。

其实在实际操作中,FCR风险由出口商承担。由于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具有数量大、周期长的特点,订单很可能会分割N次出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很多时候还不是明显的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意见分歧),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FTBL特点是先提货不影响销售。同时,找出暂时不赎回订单、不给钱的理由(挑选问题太容易),给出口厂家带来资本周转压力,迫使他们效仿。除非出口制造商和买家打官司,否则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你努力工作,花钱,剩下的就不交了?罐头产品季节性强,占用大量资金。对于一个买家生产的商品,转售他人往往会损失很多。考虑到各种因素,大多数出口制造商会选择遭受一些损失。

因此,对于FCR要非常小心。特别是对于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订单,如原材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我们宁愿承担运费波动的风险,也不愿坚持下去C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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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发表于2022-06-12,由周林编辑,文章《FCR》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发布于本网,共2758个字,共5177人围观,目录为外贸知识,如果您还要了解相关内容敬请点击下方标签,便可快捷查找与文章《FCR》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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